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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季莲:新疆艺术研究所副所长。1954年出生,大专学历,中共党员,一级演员,研究员。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,新疆舞蹈家协会会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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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季莲是在新疆舞蹈研究理论上很有话语权的人物,她近十几年在舞蹈理论上的默默耕耘,也造就了她在舞蹈理论上的扎实和权威性。

李季莲早年在新疆歌舞团从事演艺工作,正是有了当舞蹈演员的切身经历,才能使得她在舞蹈理论上用自己的感受来说话。80年代后她从舞蹈演员转型,开始从事艺术研究工作,那一年她接手了《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.新疆卷》编撰工作,这是一项需要做很多前期工作的浩大工程,每天伏案查资料必不可少,南北疆的民间采风更是耗时耗力,从那年开始她就一心扑在这项文化工程之中,期间,她与同事风餐露宿,回所以后又要从千头万绪的资料中整理删加,她任本书的副主编和编辑部主任,付出总有回报,她荣获了国家级奖励。


1988年被评为全国文艺集成志书先进个人

1997年荣获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,在自治区及国家报刊上发表过多篇舞蹈评论文章。

当《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.新疆卷》编撰工作完成后,《中华舞蹈志》编撰的工作又摆在了面前,她知道这是更高的起点,她将付出更多的心智和汗水把新疆卷的工作完成好,因为这是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的工作,抢救国家文化遗产,这是新疆文化界的共识,而新疆的舞蹈因为在全国舞蹈界地位特殊,所以做好新疆舞蹈介绍各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,李季莲对自己的事业无怨无悔!

 

 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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