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嗥打开的时间

 
 

  最早进入文化地域的狼,肯定都是一次集体主义的事件。但它们被文化描摹为孤独的、丧心病狂的物种,一种高度嗜血的怪物,来自于食欲的诱惑迫使它们的智力向阴骘的路数逶迤,并随时准备从追踪者的疏忽中发动奇袭。以至于在神话或寓言当中,狼的生存背景被一种阴冷、潮湿的心机所覆盖,它们只以双眼的碳火,成为荒原上唯一延宕的动词,在与时间角力的同时,开始点亮潜伏的杀机。因此,我们在伊索等等寓言当中,看到的狼几乎都是贪婪、机关算尽并搭上性命的愚蠢相。这也许是人通过狼把自己内心的恶势力外化出来了,但人类并没有因此获得清洁,至多是变得伪善了些。因此可以说,狼为人的不名誉一直顶着恶谥,甚至,进步的文化还替狼匹配了一个作恶的搭档——狈。
  这种说法流传甚广,狈前腿极短,行动时要趴在狼身上,没有狼就不能行动,狼和狈经常合伙做案。这种诡谲的造型持续到明清二代,狼狈为奸的妖魔化状况才得到了一些文化人的纠正。《康熙字典》中“狈”字的解释是:“狈,兽名,狼属也。生子或欠一足二足者。相附而行,离则颠。”这一解释比较合乎科学道理:第一,狈并非传说中的兽,自然界里有狈;第二,狈就是狼生下的畸形后代,一条腿或两条腿发育不全,走起路来要趴在健全的狈身上。一离开,就要跌倒。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里引《食物本草》中谈到“狈”时说:“狈足前短,能知食所在。狼足后短,负之而行,故曰狼狈。”狼群中的畸形狼较罕见,又难以自己去觅食,存活下来的数量更少。曾有人亲眼在狼群中见到狈的身影,当驱散狼群时,狈趴在地上急得团团转,寸步难行。知道狈就是畸形的狼,不知道这一真实结果是否可以终止文化上的“拉狼配”。
  狼是群居的动物,通常七八只为一群,采取集体狩猎的方式来猎食。这多少弥补了它们力量和速度方面的不足。每群由一只健壮的成年公狼率领,捕食大多由母狼完成。在集体行动当中,每只狼在族群里的地位都不相同。动物学家习惯将狼群之中的领袖称为“阿尔发狼”,族群中包括食物的分配,纷争的平息,乃至后代繁殖的责任,都要靠它。其余的狼也都安于在族群之中的地位,并服从“阿尔发狼”的领导,这就是狼的社会。所以,那些所谓的独狼,一般都是为角逐“阿尔发狼”地位或者爱情斗技场上的失败者,带着身心的双重创伤,只好自我放逐:要么在自省中积累力量,要么就是死路一条。因此,独狼展示出来的造型就具有个人英雄主义的特色,很容易获得生活中失意人物的好感。
  狼的种类极多,胡狼是最为古老的宗族。它们的体形比豺小,食物是一些比较容易寻找和捕捉的小动物,如蜘蛛、甲虫、小鸟等,尤其是待别留神秃鹫的行动,因为秃骛是最著名的食腐动物,哪里有一群秃骛,哪里就肯定会有一个死尸。虽然胡狼与秃骛之间经常火拼,不过秃骛仍然需要胡狼,因为尽管秃骛有着尖硬的嘴,但缺少自己撕碎兽皮的力量,所以只有等胡狼扒开死尸外面的那层硬皮,才蜂拥而上,并常常把胡狼挤走。这种处境修正了狼的勇气,它们只好在一旁等候。时间,由于饥饿而倍加眩目,时间在脊背上那一条细长、一直拖到尾部的鬃毛上反光,显示了来自于骨头深处的桀骜不逊的品质。它们头部像驴头,但看上去比驴子要可怖得多,尖锐的獠牙突出在外,双眼呈暗红色。这一切表象使狼的本性一览无余。记得是1986年,作家郑义到我居住的小城访问,他谈到了自己徒步追溯黄河的经历。西北一些地方缺水,上百口人以及牲畜只靠一小口苦水井过活,但狼口渴得发疯,它们从方圆几十里开外像苍蝇似的縻集拢来,在苦水井边像严霜打过的朝阳花一般围合,村民开枪打死了十几只,但上百只狼绝望地趴在死狼的尸体旁等候,眼睛绯红,不知道是在流泪,还是在流血。对峙一直持续着,这目光看得村民们心头发憷,发酸。直到第5天了,人已经无法适应这种对抗了,主要是水已滔干了,他们说,让狼喝点水吧。人一走,狼开始扑向那几乎已成泥地的土坑……记得老人们常说,狼没了狼性,狼就不是狼了;人若没了人性,就什么事都能干出来。
  所谓的坚韧力,肯定是狼最为杰出的本能。它们可以饿上几天,清风一样尾随着猎物,它们的勒骨条条绽出,却像一把把随时出击的匕首。这种顽石般的固执,就像一块鹅卵石一样,在它失去了全部棱角以后,它把收缩起来的重力和速度,在我们最为脆弱的意志底部,找到了后发先至的命中率。这种来自于血脉的顽固禀赋拒绝知识的教化,千百年来,人类不知想出了多少办法,使用了多少技术措施,也没能使狼俯首帖耳。世界各地的马戏班,可以驯猴、马、羊、狗表演,可以与狮、虎、熊同台,但有哪一家驯服了狼?!
  因此,在现实的努力一无所获之后,文化领地内的狼却成为了地狱的使者,它们经常被打扮为冥府的缉捕者,在梦境边缘埋头工作。这就是说,逃避了被御用的狼,其精神镜像也被人们利用着。但具有御灵气质的民族,知道神不可犯,只把狼高悬在自己的信仰中心。在埃特鲁尼亚美术作品中,青铜雕像《母狼》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作品。雕像取材于罗马建城的传说:特洛伊战争结束后,特洛伊王子逃到意大利半岛,建立了阿尔巴城,世代相传。后来努米托耳的国王被其弟阿木留斯推翻,儿子被杀,但他的女儿为战神所爱,生下一对双胞胎罗穆路和瑞穆斯,却被阿木留斯放入篮子中丢人台伯河。这对兄弟后来被一只母狼发现并收留抚养,不久,被牧人发现收养;他们长大以后,杀死仇人,救出外祖父,创建了新的城市;后来罗穆路杀死了瑞穆斯,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这座城市为罗马。
  狼并不以獠牙跟人对话,它们的方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要文雅得多,它们用嗥声来证明自己的话语权力。有着绝对坚韧力的动物,其啸声也是韧性十足的。据说,狼喜欢对着一轮残月嚎叫,这个想象的场面在电影《与狼共舞》中得到了空前强化。但狼的长嚎并不表示愤怒,只是在发情季节对情侣的呼唤。这个发声技术是比较复杂的,它们一般是在松土上刨一个坑,然后再把吻部伸入这个回音良好的音箱,它把吸入身体内的所有东西都吹出来了,以至于腰身像一张完全拉开的弓,随时有折断的可能。声音反弹出来,初初开始像一匹展开的白丝绸,在风里过滤着空气里的不纯物质;随着声音的绵延,则仿佛一张银箔,在亡命的铺开,一直到某个最薄弱处,突然被夜色洞穿,这时,声音的血就蔓延开了。
  在英国诗人塔德·休斯笔下,动物一直是用来表达现实世界真实性的主要物象。休斯的家乡是在英格兰约克郡西部的小城密索姆罗亥德镇。那里豪放的自然景色,对他的创作影响极大。他把对于大自然的感受和对于人类社会的认识进行了对比,试图从中发现他所希望的那一种真实。我们应该读一读他感到的《狼嗥》——

  是无边无岸的。

  它们拖得长长的嚎叫声,在半空的沉寂中消散,
  拉扯出些什么东西出来了呢?

  这时孩子的哭声,在这死寂的林间
  使狼奔跑起来。
  中提琴声,在这灵敏如猫头鹰耳朵的林间
  使狼奔跑起来——使钢陷阱咯咯响,流出涎水,
  那钢用皮包着免得冻裂。
  狼那双眼睛从来弄不明白,怎么搞的
  它必须那么生活
  它必须活着

  任天真无邪落入地下矿层。

  风掠过,弯着腰的狼发颤了。
  它嚎叫,你说不准是出于痛苦还是欢乐。

  地球就在它的嘴边,
  黑压压一片,想通过它的眼睛去观察。
  狼是为地球活着的。
  但狼很小,它懂得很少。

  它来回走着,拖曳着肚子,可怕地呜咽着。
  它必须喂养它的皮毛。

  夜晚星光如雪地球吱吱地叫着。

  这是一首可以成为不朽的诗章。休斯的感觉被狼嗥包裹,就像穿上一件银子的华美大氅,他从声音里不但感觉了生命的价值,还感觉到了那些难以言说的秘密,开始在夜幕中渐次盛开。就此,被狼嗥打开的时间就像被冰镇的液体一样,它们以慢动作的方式,昭示出时间以及时间的影子武士所从事的勾当,用时间来消解生命。于是,当狼的血性在以银箔完成了空中铺排以后,极可能的命运是接着演变为镔铁片,开始在空间切割出无数碎光。这就使人感觉到,这些碎光是一把碎冰,在时间的嘲讽中拒绝溶解……但即便如此,谁又有资格小视狼的决绝和坚硬?!
  尽管如此,吃狼奶长大的人毕竟太少,鲁迅是其中之一。他在小说《在酒楼上》当中写到魏连殳长嗥般的哭声,“象一匹受伤的狼,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,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”。想来他在这声音里还寄予了更复杂的寓意。记得他说过,中国人对狼是羊,对羊是狼。史学家侯外庐先生对鲁迅先生的名字做过最为独到的解释:迅字,《尔雅·释兽》云:“牝狼,其子檄,绝有力,迅。”注云:“狼子绝有力者,曰迅。”迅为古义的狼子。鲁迅的字意可理解为牝狼一个有勇力的儿子。据说,侯外庐先生曾对许广平先生讲过这一解释。许先生笑着连声说:谢谢!谢谢……
  狼的精神镜像能够得到像鲁迅这般的认同,即使被人们误会,也是值得的。

2003年1月5日在成都东郊
摘自:《玄学兽》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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