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每条狗获准吃一口,而一条持不同看法的狗一直吃个不停……那么,可能在它的特许到期时就会得不到更换。——詹姆斯·哈·威尔逊
从语义上说,狗精也指狗胆,据说它具有“明目”的神奇药效。狗胆也叫狗精,因此,人们责骂的书面语“吓破你的狗胆”之类,显然是错误的,因为无论从物质形态到精神造型,狗胆并不小。有关狗的逸事在历史上记述极多,《太平广记》卷第一百四十一《征应七(人臣咎征)》当中,收录了出自《续异记》的很多怪事记载,比如《萧士义》条称:后汉的黄门郎萧士义,于和帝永元二年被杀。被杀的几天前,他家中平常养的狗来到萧士义的妇人前面说:“你特别没有福禄相,你家很快就要破败,将怎么办呢?”妇人听了狗的话后沉默不语。也不惊怕。狗不一会自己走了。等到士义回到家,妇人才学说了狗的话,但话还没说完,搜捕士义的人便到了。
如果说《萧士义》并不出名,那么附会在大名人谢安身上的灵犬故事,则是很多人熟悉的。《异苑》说,“东晋谢安于后府接宾。妇刘氏,见狗衔安头来。久之,乃失所在。是月安薨。”显然,这只匿名并且事后失踪的犬是狗精的化身。
按理说,能够与人达成默契的狗,已经可以称之为精了,但这里要讲述的,则是因死而进 入精灵世界的犬只。它们的身影往往出没于恍惚的现实边缘,并以一声恐怖的吠叫来追魂夺命。这种异能是它们生前所望尘莫及的,看来,死亡未必就是坏事。
《周易参同契》的作者魏伯阳,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。关于他的事迹,葛洪在《神仙传》中以异人自有异事的记述方式,描绘得极其离奇。魏伯阳有三个徒弟,他们在山中坚持修炼。丹炼成以后,试喂白犬,白犬吃了丹就立即死去了。伯阳对徒弟们说:“狗已死了,恐怕是上天不准我们炼丹成仙吧。若我们吃了都死,怎么办?”徒弟们问道:“师父,你吃不吃?”伯阳说:“我既已抛弃荣华富贵,弃家入山,如今仙道不得,也耻于再回家了。不管是生是死,这丹我是一定要吃的。”于是他把丹吃了下去,也像白犬一样躺倒在地。 只有一个徒弟心诚,也把丹吞了下去,父也立即到了另一个世界,另外两人吓得立即逃之夭夭。魏伯阳是用此办法来考验徒弟。他将所服的丹从嘴中吐了出来,纳入徒弟和白犬口中,徒弟和白犬也醒了过来,站了起来。他带着以命相随的虞姓徒弟和那条白犬飘然而去了。看来,在打通生死玄关的时候,狗比一些人要耿直得多啊。
古人相信,人与万物之间存在通灵性,人死留魂,物去转世,狗也不例外。宗师说:其实动物里头,犬、猫、牛的灵性最高,它们会保留前世的记忆,它们跟人有同样的机会成人、成仙。只是我们发现,也许出于一种习惯定势,由于狗在动物世界里地位并不显著,它即便成了精,也是符合生前的生存地位的——忠诚、老实,即使做起坏事来还有点缺心眼儿,根本无法与狐仙、老虎精、飞熊等等相提并论。连与它共效犬马之劳的马匹,在成精之后也解脱了马善被人骑的厄运,它长出了一对翅膀,天马行空,脚踏飞燕,好不威风。但是,狗即使服从了这种低级的安排,要顺利地成为狗精也并非易事。因为,它们成精的可能性很小,在狗死以后,如果主人不把他的四条腿打断就仓促下土,它才有可能变成狗精。所以,动物不但可以成精,甚至于也可以直接成仙。不过这种例子不是很多,绝大多数的情形下,都必须先成精,变成了人,然后再成仙。
成为狗精以后,力量由于获得了冥界的补充,宰杀力凭空得到强化,狗可以把生前的屈辱以及仇恨予以统计,它以“地下判官”的身份开始出没于仇人的梦境当中,并可以随心所欲地显形于他们的生活,耗去他们的不义之财,然后惊悸而死,还要设法让更多的人知道犬道虽窄,但同样可以通天。这当然是狗精比较正义的运行法则,但中国古文化所孕育出来的结局,却多半是狗精借助妖术为非作歹,最后被某个道人或者和尚用法力镇住,打出原形而亡。可见,弘扬道法或佛法,狗也是一块不可或缺的垫脚石。可是,道观以及寺庙为什么总要涂上赭红色呢?这是猪、狗之血的替代物质,用以辟邪。我想,狗精是一定不会同意这种文化安排的。
与中国文化不同的是,古埃及人是真心诚意欢迎狗的。狗和猎鹰、牛,以及猫,都被视作圣物,法老赏赐这些动物给功臣,都可以作为其地位和身份的象征。现在通过传说可以得知,霍拉斯,即尼罗河之神,规定每年有四个季节,其中两个具有狗的特点:狗的头领哈皮和豹的头领图娅马特夫。4个儿子帮助管理死亡之后的身后事。这也帮助我们解释了为什么狗会成为死亡之神阿努比斯的标志,它在人类死亡之后管理人的灵魂。在古埃及的绘画和雕刻艺术中,它有着人的身体以及狗或是狼的脸。
其它的神也被埃及人所认可——塞斯——邪恶之神,他的身上也有狗的形象。塞斯在埃及人的艺术品中被描绘成就像一艘他们称为Greyhound的快速船的形象,不过有着直立的耳朵和开叉的尾巴。基于这一点,一些历史学家推断古埃及是现代快速船的发源地。尽管塞斯是邪恶之神,但是快速船对于埃及来说是至关重要的。这个传说显示了狗精与速度的关系,这很容易使我们联想到柯南道尔视野中那头鬼魅似的“巴斯克维尔的猎犬”。
对于西方人对狗的感情,作家梁遇春在散文《猫狗》里批评说,西洋人爱狗已经是不对了,他们还有一句俗语“若使你爱我,请也爱我的狗罢”,(Love,me,Love my dog.)这真是岂有此理。人没有权利叫朋友这么滥情。不过西洋人里面也有一两人很聪明的。歌德在《浮士德》里说那个可怕Mephistopheles 第一次走进浮士德的书房,是化为一条狗。因此我加倍爱念那部诗剧。
这段话,显示了作家内心的矛盾。即对狗淳朴的感情与附加在狗身上的势利文化所产生的冲突。在《浮士德》里,梅菲斯特化身为一头狗而由浮士德带入书斋,再现身为温文尔雅的游学学生施行诱惑。浮士德和梅菲斯特第一次见面,浮士德无意之中困住了梅菲斯特,并逼他为其表演魔法。魔鬼以狗的表象展示出其灵魂的卑污和低下,可见西语中狗的一种文化处境。好在歌德在《浮士德》中还说过一句话,可以作为对狗的定性的“补救”:“一只有教养的犬可以比得上一个温文尔雅的老先生。”这个赞颂的源流,可以追溯到荷马史诗里的《俄底修斯的家犬》,并在卡夫卡的《一只狗的研究》里获得生存哲学上的突破。
人成了仙,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,所以留下的记载特别多。而狗居然成了精,对它们来说当然是异质的事。但成精了的动物,却决不会暴露自己真实身份,因为各类精怪,在人类社会之中会普遍地遭到歧视。所以成精之后的狗,对自己的身分隐瞒得非常严密,等闲不会透露,当然更不会张扬,所以有关成精的记载不但少,而且就算有,其过程也语焉不详,让我们疑真疑幻。
但是我们必须承认,狗精无法像普通的狗那样让我们感动。狗精已经超脱于苦难和屈辱,但苦难和屈辱之间却蕴涵着锥子般的痛。有时间的话,读一读叶塞宁的《狗之歌》吧,读到“当人们嘲笑地向它扔掷石块/像是扔过一串串赏钱/只有两只狗眼在无声地滚动/宛若闪亮的金星跌落雪面”时,我会很自然地将目光从诗句里移开。记得杜甫说:“天上浮云如白衣,斯须变幻为苍狗”,于是,我望着时时刻刻变幻的云,想想世事的变化也是无穷无尽,难免有白云苍狗、人世险恶之叹。
2002年9月10日成都
摘自:《玄学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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